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方式的适用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和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0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0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邀请招标流程
01供应商的产生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以下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 3 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1.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
2.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
3.采购人书面推荐。
采用第(1)种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采用第(2)种或第(3)种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备选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
随机抽取是指通过抽签等能够保证所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机会均等的方式选定供应商。随机抽取供应商时,应当有不少于2名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邀请书应当同时向所有受邀请的供应商发出。
0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6.公告期限。
7.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未载明,不得拒绝联合体投标。
03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资格预审邀请。
2.申请人须知。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资格审核标准和方法。
5.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6.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核日期。
7.申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04资格预审、邀请合格供应商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和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资格预审,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
05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投标、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发布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合同履约及验收、采购资金支付等环节的规定及要求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专栏简介

主 编:黎 明 陈 瑜
副主编:田 翠 付方龙 胡火轮 孙 伟
本书聚焦采购人核心职责,覆盖从预算编制、需求确定到合同履行、绩效评价的全流程关键环节,系统梳理政府采购法规政策与操作要点。本书针对采购人面临的法规理解偏差、需求编制不科学、新型采购应对难等痛点,兼顾政策解读与实操技巧,助力提升采购效率与规范化水平,是采购人日常工作的使用指南,亦可为政府采购实践与理论发展提供参考。
(供稿: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