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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实务——采购人篇》(20)| 如何为采购人确定合适的政府采购方式?
发布时间:2025-12-11 浏览量:1759次 发布者:本站编辑

 

政府采购共有8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1) 公开招标;

(2) 邀请招标;

(3) 竞争性谈判;

(4) 单一来源采购;

(5) 询价;

(6)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①竞争性磋商。

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适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工作需要,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 214 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②框架协议。

为了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根据 《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1月14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③合作创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支持应用科技创新,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202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4〕13号),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目前,除了《政府采购法》 明确的五种采购方式以外,“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采购、合作创新采购三种,即政府采购共有八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采购和合作创新采购。 

 

如何选择合适的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竞争性磋商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和 《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对以上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进行了具体规定,采购人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01 依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2019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 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规定: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湖北省财政厅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7号)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湖北省省级和武汉市本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市县级20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02 依据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

采购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准确选择采购方式,这是《政府采购法》赋予采购人的权利和责任。

在确定采购方式时,采购人需注意以下几点:

1 釆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釆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2 釆购人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釆购方式和釆购程序进行釆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要求釆购人或者釆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釆购。

3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釆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釆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釆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釆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釆购除外。

4 因特殊情况需要釆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釆购方式的,应当在釆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釆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将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监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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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黎  明   陈  瑜

副主编:田  翠   付方龙  胡火轮  孙  伟

 

本书聚焦采购人核心职责,覆盖从预算编制、需求确定到合同履行、绩效评价的全流程关键环节,系统梳理政府采购法规政策与操作要点。本书针对采购人面临的法规理解偏差、需求编制不科学、新型采购应对难等痛点,兼顾政策解读与实操技巧,助力提升采购效率与规范化水平,是采购人日常工作的使用指南,亦可为政府采购实践与理论发展提供参考。

 

(供稿: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