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企业展陈工程一般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特定条件下,如果包括装修的展陈工程是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的,且达到工程招标限额标准,就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实践中经常有人将展陈工程与装饰装修工程混淆,实际上展陈工程是一个综合性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只是展陈工程的一部分,展陈工程还包括展品陈列、灯光设计、多媒体互动安全设计、标识系统等多项内容。
上述内容涉及属于依法必须招标内容的通常只有装修工程。对于包含装修工程的展陈工程,如果是与新建有关的,达到工程招标限额标准的就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例如,新建博物馆、商业综合体、企业办公楼时,展陈工程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如果是在建筑竣工验收后的展陈工程,则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援引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专栏简介

主 编:宋 波 李一周
副主编:姚 昌 吴文博 刘 刚 肖 雯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务》涵盖综合政策解读、招标、投标、开标和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异议和投诉等核心环节,精选156个典型问题和31个代表性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提供解决方案与法律依据。
(供稿: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